败法乱纪 : 败坏法令,扰乱纪律。
抱法处势 : 比喻把法和势结合起来,用势来保证法的推行。
弁髦法纪 : 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
别无它法 : 没有任何别的办法。
不二法门 : 不二:指不是两极端;法门:佧行入道的门径。原为佛家语,意为直接入道,不可言传的法门。后比喻最好的或独一无二的方法。
不公不法 : 不公平待人,不遵守法律。形容为非作歹,仗势欺人的行为。
不及之法 : 指不适用的法规。
不变之法 : 不可改变的法则。
不拘文法 : 拘:拘泥。不拘守成文法令。指处理政务等不受条文限制,关于掌握纲领。
不法常可 : 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
不法之徒 : 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,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。
不法古不修今 : 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
不足为法 : 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吹大法螺 : 法螺:做佛事时用的乐器。原比喻佛之说法广被大众。后借以讽刺吹牛皮,说大话。
春秋笔法 : 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
大可师法 : 师法:学习效法。值得学习和效法。
大吹法螺 : 原指佛家讲经说法时要吹法螺。后比喻空口说大话。
大大法法 : 高大魁梧的样子。
大明法度 : 明:严明;法度:规矩,制度。大力严明制度、法规。
大法小廉 : 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
大经大法 : 根本的原则和法规。
动循矩法 : 循:遵循;矩:规矩;法:法则,礼法。举动遵循规矩礼法。形容一举一动都符合道德规范。
动静有法 : 法:常规,法则。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常规。指行动合乎规范。
恩深法驰 : 驰:废弛。因恩情深厚关系密切而不执行法纪。
恩深法弛 : 弛:废弛。因恩情深厚而不执行法纪,使犯罪的人逃脱应受到的惩罚。
法不容情 : 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。
法外施恩 : 施:施行,给予。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。指宽大处理,免施刑罚。
法有定论,兵无常形 : 法:兵法;论:论断;形:方法。兵法上虽有确定的论断,然而用兵作战却没有固定不变的方法。比喻做事要根据实际采取灵活的措施。
法不责众 : 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
法成令修 : 指有法律为依据,行政命令也恰当。
法不阿贵 : 法:法律;阿:偏袒。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,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。形容执法公正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法轮常转 : 法轮:佛家语,轮有二义,一为运转,一为摧碾,佛运转心中清净妙法以度人,且摧毁世俗一切邪惑之见。指佛法无边,普济众生。
法力无边 : 法力:佛教中指佛法的力量;后泛指神奇超人的力量。佛法的力量没有边际。比喻力量极大而不可估量。
法出一门 : 指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
法无二门 : 指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同“法出一门”。
法不传六耳 : 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
法不徇情 : 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法家拂士 : 拂:通“弼”。法家:明法度的大臣;拂士:辅弼之士。指忠臣贤士。
法灸神针 : 神奇的针灸技术。
法外施仁 :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